根據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》、《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》及有關規定,堅持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的原則,按照急需緊缺人才招聘程序,喀什地區擬招聘引進一批事業編制優秀干部人才,現面向重慶招聘一部分人員。
一、招聘條件與招聘對象
(一)招聘條件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。
2.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,維護祖國統一,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。
3.具有良好的品行。
4.年滿18周歲及以上,30周歲及以下。應聘人員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可放寬至35周歲及以下。
5.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。
6.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。
7.具有法律、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(二)招聘對象
1.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,專業要求詳見崗位表。
2.具有黨政機關、企事業單位工作經歷的人員優先聘用。
(三)下列人員不屬招考范圍
1.曾受到刑事處罰、黨紀、政紀處分的。
2.被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。
3.在公務員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過程中有違法、違紀、違規行為的人員。
4.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職人員。
5.法律、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職人員的其他情形的。
來源:喀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